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园林绿化工程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“扬子杯”的通知五金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“扬子杯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建质安〔2023〕189号)精神,即日起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“扬子杯”申报工作,现将常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关申报工作要求明确如下:
常州市市域范围内,2023年1月5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园林建设工程项目。申报项目工程规模要求如下:
1.企业自愿申报“扬子杯”,在2024年1月5日前将工程项目申报表(不需盖章)及资料报市局规划工程处。
9.反映工程特色、亮点、技术难点、质量状况等情况的彩照10张(不低于300dpi、JPG/JPEG格式),另附对应的文字说明。
10.申报“其他具有创新示范指导作用的园林绿化精品工程”需提供反映工程特色、创新示范亮点、科技含量或反映工程新工艺、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设备应用情况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材料。